
2021-09-15
根据《浙江省技术单位环评编制水平评价管理暂行办法》,对近期环评编制水平星级单位提出的申请经讨论,现向社会公布具体单位申请情况及推荐类别(见附表)。如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(至2021年9月22日),向我协会提出书面意见。鼓励各相关单位与个人实名反映意见建议,反对匿名恶意诽谤诬告。
联系人: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监理行业协会,杨玲玲
联系电话:0571-86770657;
附表:2021年申请环评编制单位一览表
附表1
2021年申请浙江省技术单位环评水平评价单位一览表
单位名称 | 法人代表 | 申请等级 | 推荐类别 |
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| 李志 | 三星级 | / |
湖州宝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| 章丽华 | 三星级 | / |
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监理行业协会
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