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23-02-10
根据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推荐暂行办法》,对近期监理资格推荐申请单位向我协会提出的申请。经讨论,现向社会公布具备该单位申请资格等级和行业范围(见附表)。如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(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),向我协会提出书面意见。鼓励各相关单位与个人实名反映意见建议,反对匿名恶意诽谤诬告。
联系人: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监理行业协会,邬岳
联系电话:0571-86770657;
附表:2023年申请环境监理单位一览表
附表1:
2023年申请环境监理单位一览表
单位名称 | 法人代表 | 拟增行业范围 | |
甲级 | 乙级 | ||
浙江国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| 唐旻 | 核与辐射。 | 社会服务。 |
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监理行业协会
二〇二三 年 二 月 十 日